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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精通协调的老板

       协调能力是指老板能够兼顾各方面的事务及关系的能力。协调能力是老板的基本素质,老板义不容辞地处在协调的位置上。一个领导可能未必是某个专业的专家,甚至可能是外行,但他必须精通协调的艺术。       随着事业的发展和人员的增加,创业老板在处理日常性、例行性的大量事务时,不仅需要具有协调能力,而且要充分发挥协调能力。至于在执行重大的、紧急的、非日常性的工作任务时,就更不可缺乏这种能力。大量实践表明,即使是在全体员工都有积极性的条件下,如果老板的组织协调工作没能及时跟上,则整个工作必然会呈现出紊乱、低效的局面。相反,老板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得准确、到位,就可以起到“黏合”、“凝聚”作用,就可以在同心协力、井然有序的和谐节奏中把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而不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老板,要想把自己的事业发展壮大是很困难的。       不同的创业老板在组织协调能力方面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在工作实践中努力学习和培养,才能逐步提高。       (1)协调能力表现为人格的力量       协调能力并不完全依附于职位、资历和权力,而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老板个人的魅力。一个人光明磊落、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大家就会尊重你,信得过你,就会心悦诚服地听从你指挥和调度。       (2)要有丰厚的知识       管理科学的丰富知识和技能,是提高老板组织协调能力的源泉和基础。协调能力的提高,是多门学科知识在管理工作中综合运用的结果。老板要提高这种能力,必须使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扩大,绝不能只局限于精通有限的知识。因为专才只能做好分内业务工作,只有通才才能既熟悉业务又善于管理和协调。       (3)熟悉各个工作环节的情况       企业中有许多工作,只有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吃透情况,掌握好第一手资料,才能够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4)尊重人,理解人,发扬民主,广开言路       在处理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平和、谦虚、达观,自觉地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固执己见,刚愎自用是做好协调工作和提高协调能力的大敌。       (5)注意经验的总结积累       这是提高老板组织协调能力的又一条重要途径。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就是由无数的管理经验不断地概括、总结,使之系统化、理论化而逐步形成的。因此老板应当不断地总结自己的管理经验,并注重学习吸收各方面的成功做法,这样日积月累,便可以使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逐步完善和提高。       如果员工与员工之间发生了矛盾,作为老板,具体应该怎样去协调呢?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有效方法。       (1)设立更高目标法       所谓设立更高目标法,即通过给予矛盾双方设置高难度的目标,促进矛盾双方为实现目标必须加强双方的合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止矛盾冲突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作用在于使冲突双方的成员感到有紧迫感和吸引力,然而任何一方单独凭自己的能力和资源又无法达到目标,并且更高的目标只有通力合作下才能达到。在这种情况下,矛盾双方可以作出让步和相互谦让,共同为一个目标作出贡献,从而使原有的矛盾可以与超级目标统一起来。       (2)回避法       回避是一种消极处理方法。在管理活动中,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之间,矛盾冲突都是屡见不鲜的,并且常常是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所以,在矛盾发生以后,可以选择一种消极的处理方法,无视矛盾的存在,希望双方自己通过减少群体之间的接触来消除分歧。       回避法的运用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即必须保证该法的运用对象——矛盾并没有严重到损害团队的效能。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运用回避的对策,可让冲突双方有和平共处的机会。如果真想解决矛盾,那么就应该将两方的注意力引向他们之间的共同点,而尽量设法掩饰他们之间的分歧。该策略的不足之处在于只能暂缓下属直接的冲突。       (3)隔离法       隔离法就是将矛盾双方分离开来。唯物辩证法认为,凡是矛盾都有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如果将矛盾的双方分离开来,那么这个矛盾就会消失或改变其形式,这种特定的矛盾就会得以解决。在管理工作中,善于运用“分离”法往往可以起到“无为而无不为”的效果,       (4)协商法       协商法是一种相对比较普遍的矛盾冲突协调方法,同时也是最有效的冲突解决方式。当冲突双方势均力敌,双方的理由都比较合理时,适合采用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首先要分别了解冲突双方的意见、观点和理由,接下来组织一次三方会谈,让冲突双方充分地了解对方的想法,通过有效地交流、沟通,最终达成一致,使双方的冲突得以化解。       (5)折中法       折中是一种重要的协调术,可有效防止和纠正“过”与“不及”两种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在处理员工间的矛盾过程中,矛盾的双方均各有道理,但又失之偏颇,很难明确地判明谁是谁非。这时,采用“折中法”进行调和,息事宁人是一种好的解决办法。       (6)转移法       所谓转移法,即通过对员工的注意力加以转移,促使其淡忘或重新审视矛盾的一种处理方式。       当员工产生冲突时,转移法比其他方法更为有效。例如,让员工将注意力集中到某个兴趣点上,淡忘那些不愉快的事情等。       (7)缓冲法       缓冲法有两种主要的表现形式,即用联络员作缓冲和用调解部门作缓冲。无论何种表现形式,缓冲法的实质都是在矛盾双方之间设立一个缓冲带,避免矛盾双方的直接碰撞,从而将冲突抑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之内。       (8)仲裁法       当冲突双方矛盾激化后,双方的敌视情况严重,而且冲突的一方明显的不合情理,这时如果老板出面采取仲裁法,直接进行了断比较合适。   上一篇: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考核下一篇:在良化上下关系上多下功夫目   录: 小本创业全书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