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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创业如何确定日后利益的分配比例

      选择合适的伙伴很不容易,而这只不过是问题的一部分而已。找到合伙人后,还有如何分配权力的问题。      大多数的合伙人都采取五十对五十的分配法。这是最糟糕的方法。因为总得有人拥有做决策的能力才行。一旦公司开始赚钱,冲突必定随之产生,两位合伙人意见必然相左,尤其是在问题牵涉到金钱时,双方争执愈烈。解决这种困扰的方法就是让两位合伙人各自拥有百分之四十九的权力(例如股票),再将剩下百分之二的权力分给第三者,让他在必要时能参与其事,或做中间仲裁人。这种方法效果极大,两位合伙人一想到局外人有决定的权力,往往就先行妥协了。      另一个解决方法就是,在一开始就先设立强有力的董事会,有关的局外人往往能在问题发生前就发现它而将之解决。      当然,在合伙创业前,最重要的是要确定自己这门生意是消费者有兴趣,或愿支持的,否则,纵使有最好的合伙人,也难扭转颓势。      无论如何,合伙总是一桩微妙的事。据估计有百分之七十的合伙人,在两年内分道扬镳。然而,我们却不该因此否定合伙的意义。即便合作者分开了,他们所建的公司还可生存很久。如果没有这两位合伙人的智慧与努力,公司根本就不可能诞生。上一篇:不能把钱看得太死下一篇:怎样签订“合伙协议书”目   录:业经营实用经验汇总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