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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的任期

       所谓监事的任期,是指担任监事职务的时间限制。为了保证监事会正确、适当地行使职权,公司法对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此与董事的任期要求不同,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不得超过3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至于可以连任多少届,法律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但在下列两种情形下,必须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1.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这就是说,法律要求监事按照规定继续履行职务,而不能以任期届满为由,拒绝履行监事职务。此为监事任期届满后的一项法定义务,该义务的截止时间为改选出的监事就任时。       2.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这就是说,监事即使辞职了,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职务,而不能以已经辞职为由,拒绝履行监事职务。此为监事辞职后的一项法定义务,该义务的截止时间为改选出的监事就任时。 上一篇:监事会的职权下一篇:监事会会议目   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实务目录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